我见到他在门外向我挥手,
但他并不知道,当时我是何等无助,
他的出现实在令我太高兴。
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。
三十岁真好。
现在我可以坐在这里,而谈而谈,将一写儿时以至青年时代的荒唐事公开,而一点电不会面红,这在从前是不敢想象的。
全因有了距离。
原来,时间除了可以消褪伤痛之外,也可以令你的羞耻心降低。
在幼稚园开课那天,我虽不像其它幼童般哭叫,但其实心裹还不是怕得要命。
父亲的笑容
因为那是一所英文幼稚园,所有课程完全是英文,令坐在课室之内的我,有若变了外星人。
当时我实在怕得要命,心想若要在这块地方待上三年,实会令我闷得发慌,当其时那会知道,他日转读小学后,最令我感自豪的,竟是当时令我吓破胆的英文科。
那时幼儿班的课室设在学校低层,课室外有个大花园,当我正怕得要命,正在慌失失地四处张望时,我看到我的爸爸。这天朝早,当他将我送抵学校后,原来还待在门外一会,想看看我第一天上堂的情况。
我见到他在门外向我挥手,但他并不知道,当时我是何等无助、何等地需要他的关怀,他的出现实在令我太高兴。
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。
年少气盛
在小学时,由于年少气盛,故此经常与班内的小朋友打架。
当时我们的校服十分威风整齐,可惜一轮大战之下,什么绅士气派也给摧残得面目全非。
有一次我更给人打穿了头。
害得妈妈慌忙从家里出来,将我接回家里疗伤。
那时有一次。
那时,每当在转堂的空档,我都喜欢坐在老师的书台上看风景。有一次,我在枱上看到我的死党给人推倒了,我便立刻飞身而下,找着那位小朋友理论。
「你想点呀?」
「咁你又想点呀?」
「打交啦!」
「打就打啦!」
「咁放学喺海皮等啦!」
然后一大群小朋友,放学后便围在美孚新邨海旁一块空地上观看一场龙争虎斗。
当时年纪实在太小了,两人纠缠了十多分钟,便已累得死去活来,最后,由我一拳打向对方的面部,来结束这场决斗。
不过,不久之后,我在放学时突然被一名中学生偷袭,他的出手虽不算重,但我的腹部还是受了重创,痛得整个人也无法站起来,只能弯腰跪在地上。
从此以后,我便十分痛恨这些恶势力人士。
聪明才是重要
小学时我的成绩虽不算太差,但每年派成绩表时,也总是要见家长。
每年老师总会对我妈妈说,你的儿子也挺聪明,但最大问题是懒,如果他仍是死性不改,那么明年我们便不会让他升班。
但话虽如此,我仍是照样升班。
其实懒不懒不是问题,是否聪明才最重要。如果聪明人要像蠢人般营营役役,要这身聪明才智干啥?
第八章 小小豆牙梦
其实那时我十分好动,
什么运动也喜欢,
追女仔只占我当时生活中一个小部分。
其实我这样说,
会不会是掩饰我这受挫的第一次……
When did U first have sex?
有一次当我在美国如厕时,我在墙上看到这句说话。
然后,下面便有很多不同的笔迹,写着千百个不同的答案。
例如:
「十三岁!」
「八岁!」
「还没有,我只得五岁!」
「没有兴趣!」
诸如此类的答案,全堆在这一点五平方呎的范围之内。
八岁,第一次?
当这位美国少年进行他这第一次时,同是八岁的我,仍只十分纯情地编织我的豆牙梦。
借头借路
八岁的我,正在念小学一年纪。
当时班上有位女同学,她就住在我的附近。
我仍清楚记得,那时我住在美孚新邨第一期,而她则住在第二期。
各位总会奇怪,为何我会记得这么清楚,全因那时每在放学后我总会踏着单车,呆呆地在第三期对开的空地上等她。
然后,每当她一出现,我便只简单地望一眼,便会驾着自己的单车离开。
而在课室之内,我当然不会错过任何机会,「借头借路」地偷望她。
她有什么吸引我呢?
我只能说她「好正」。
她外表斯斯文文,戴金丝眼镜,白白净净,像日本卡通片内的女主角般可爱。
过于心散
我曾经尝试叫妹妹约同她一起跳橡筋绳,我记得当时妹妹对我说:「你从前不是没兴趣的吗?」
而我只能言不由衷地答:「我现在又开始喜欢呀!」
其实这是最最老土的追女仔桥段,但当时吾家小妹仍十分年轻,尚未有能力识破为兄的追女大计。
其赏那时我十分好动,什么运动也喜欢,当然踩Roller、单车和羽毛球曾是最爱,追女仔只占我当时生活中一个小部分。
其实我这样说,只是掩饰我这受挫的第一次。
我这个小小豆牙梦,严格来说,是个没有结局的梦。
因为我始终只停留在这偷偷看、偷偷望的阶段,从来没有作出实质的进攻行动。
可能我实在过于心散。
而且懒惰。
但当我集中全力进攻,又总会弄出一点成绩。
另眼相看
例如小学时我是辩论队长,但我会成日「唔知醒」,每当出现这个情况,我便会迟到。
在第一次此赛当日,我迟到。
由于我是队长,要由我首先发言,比赛才能开始,但我迟迟未出现,令大队人唯有呆坐礼堂内等待我大驾光临。
当我匆匆忙忙踏进礼堂时,见到的全是一张张「口黑面黑」的脸,每位老师均以最恶毒的眼神投向小弟。
但当我走到台上,开腔便令情况改观。
说清楚点,是我的表现令他们另眼相看,没有令他们刚才的等待变成遗憾。
这便是我。
第九章 别了少年时
当我感觉到已经有甚尘什么时,
我便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。
每个人小时候都会有一个梦想。
从前没有太多机会上街,故此晚上多躲在家裹看电视,因此也迷上了一些电视剧。
当时我最爱看是《女校男生》、《前程锦绣》、《青春火花》等等。
我喜欢看一大伙人,一同分享一份感觉,很重视彼此间的友情,很和谐、很阳光生活。
我一直想拍一个有这份感觉的故事,这是我多年来的心愿。
我不喜欢一个充满暴力的社会,我喜爱和谐,大家互相帮忙,大家都是朋友,这样社会才会进步,老百姓才有好日子过。
虽然我并不特别喜欢念书,但我仍对科学满有好感,因为科学令我有安全感,每一样东西,每一个结论均有根有据。
一切都实实在在的,可能你会喜欢胡思乱想,但我更觉平凡才是最快乐。
永远的叉烧饭
读书的时候只有星期天可以外出,逛逛街,看看电影,那时我多会选择到尖沙咀海运戏院看西片。
当时的后座票价约为五块半,但由于我要在晚上六时前返抵家门,故此只能选择看十二点半或两点半。
准时回家,否则捱骂。
但这从来不会是管束。
在我眼中,这只是母爱的体现。而母亲之所以对我们特别紧张,全因家庭发生了一点变化。
我的父亲在我念小学三、四年班时分开了,母亲开始要上班工作。每天放学后,我便会拖着妹妹,从学校行往车站。落车之后,便在街口买两块钱叉烧,无毫白饭,便是我们两人的午饭。
晚饭,当然是等母亲下班回家后弄。
为什么永远是叉烧白饭?
我从来想不到答案。可能因为我不是一个很拣择的人,吃什么也没关系,反正吃饱了,不多久之后又要再吃的了。
母亲哭泣时
像在TVB时,八年下来,我还是每餐的叉烧饭,是永远稳稳阵阵的叉烧饭,从来没有想过吃其它式样的饭盒,这份心态,就是我自己也想不出其所以然来。
分手。
在爸妈分手之前,也曾经历了一段伤痛期。
当时我躲在房中,只隐约听到母亲的哭泣声,从他们的对话声中,我知道爸爸输了钱,然后回家,拿走了大部分的家用,这令妈妈很伤心,也命当时的我很伤心。
妹妹虽然只比我小一岁,但她的感觉便没有我的强烈,但家里这份低气压,仍令她受到或大或小的影响。
所以,爸爸的离开,对我们二个人来说,可以看作是一个解脱。
但自从家里出了问题后,我整个人便变得有点孤僻。
知道长大了
小学时我很开朗,母亲给我的一个星期零用,我可以在第一天使用光了,原因是我不能独个儿地吃生果,故此唯有请大班同学一块吃,才不会那么尴尬。
可惜自发生这样的变故以后,我的朋友便愈来愈少,因为朋友间交谈,总会提到屋企,但我很怕别人提到爸爸。
从前在家里,大人往往要摆出「大人款」,令屋内各人缺乏沟通。其实很多事情很易明白。但当大家均不欲明言时,很多情况便会弄致不明不白,后来我才明白,原来很多说话一定要宣之于口,对方才会清楚、明白。否则,大家只会愈来愈缺乏沟通,连带原已十分清楚的事情,也会变得模糊起来。
当我感觉到已经有什么缺失时,我便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。
就这样,我告别了少年时代。
第十章 生命中最崇拜的女人
要她看到我们表现成熟;
要她知道我们懂事;
要她快乐!
一个无论从那个角度看都完美的女孩。
如果当时她曾经在我面前出现,不管大家的距离是不是接近得只有零点一公分,我肯定都会爱上她。
她是我这生人中第一个偶像。
她就是歌曼妮芝。
我曾将她的海报贴在床头。
我曾经写信到外国去,索取她的签名。
喜欢一个人原来可以这样义无反顾。
其实佢唔系好靓!
不过我很喜散她脸上的神情。
她每次表演时都那么集中精神,全力以赴。
我欣赏这样的女子。
当她们很集中精神地思想时,便是她们最美丽的时候。
其实佢真系唔算靓。
第二个偶像
阿SAM许冠杰亦是我第二个偶像。
读中学时,我剪了个跟他一模一样的发型,是长长头发的冬菇头。
其实我不是真的想留一头长发,只不过我视阿SAM为偶像,所以也很顺理成章地将头发剪成跟他的一模一样。
我是从他唱英文歌的时代,便视他为偶像,那时他的名曲有「Sireets of London」、「A Spaceman came travelling」、「Hotel Calfornal」等等。
然后.他进入了广东歌年代。
他唱的「半斤八两」、「鬼马双星」、「天才白痴梦」、「双星情歌」、「铁塔凌云」等等,我也全部琅琅上口。
是从他开始,我学会了接受广东歌。
也可以这样说,没有许冠杰,可能现在年轻的一代,还是唱着一写西洋曲调。
虽然当时我很想象他一样,提着吉他自弹自唱,但总拿不出决心来学习吉他,终于等到我离开学校,考进了艺员训练班,方才下定决心,拿着自己第一个吉他,跟偶像看齐,独个儿的又弹又唱。
想起来可能是家庭环境所阻,也并不是我过分的欠缺毅力。
虽然母亲从未对我们的学业成绩抱有太大的期望,原因可能是她每天早上要煮早餐,然后上班,放工以后还要买菜回家弄饭。
每个晚上除了忙着家裹事之外,还要看管我们做家课,又要注意什么时候要交租,或是想着究竟这个月会否还有余钱交租等问题。
最崇拜的女人
所以我们要很成熟。
我们要习惯为自己的事情打算。
别人可以的,我们家并不一定可以。
学吉他不是坏事,不过母亲的担子已经这么重,我才不会不识好歹地,还要买什么吉他来刺激她。
我要她看到我们表现成熟。
我要她知道我们懂事。
我要她快乐。
现在想起来,可能我生命中最崇拜的女人,就是我的母亲。
十一章:初恋,平平凡凡的结束。
中四那年,和一个大我四年的女孩交往。
这是我的初恋。拍拖生活平平凡凡;
说分手时,也只简简单单的说句罗。
曾经想过编写一辑少年自杀的故事。其中一个自杀少年,选择在闹市里,一个大型商场的水池帝,进行他的自杀仪式。
时间是深夜。
翌晨的新闻报道,可能会说:警方暂时未将案件分类,只列作发现尸体案处理。没有人想到他是自杀。就是最有经验的记者,也只会说他是误服过量药物致死。
死亡的秘密
反正隔几天便有这类新闻出现,任谁也不会多费功夫查证。除了两个人。其一是剖验尸体的法医官,另一人是死者的前度女友。
因为在死者的胃里,发现大量的安眠药。而自杀的地点,是死者与前女友某次约会时,差点互扑个空的地方。
约会当晚。男在等迟到的女。女来了,男却刚刚走开,去找电话亭至电给女留言。男回来了,女又早走到转角处找男。
永恒的感觉
很久很久以后,已等得不耐烦的女,正欲转身钻进身旁的士,男适时出现,慌忙走前抓紧车门,然后……上车。
没有大时代,没有牺牲、流血。也无需一个城市的陷落,才得以成就这样的一个处境。男与女都在想,假如在这一刻死去的话,这感觉便是永恒。
当然,这不是现实。
不过,严格来说,这现实最终只有一个知道。因为,女早在男自杀前因病死去,而这也是男自杀的原因。
“……得不了当然忘不了……”
我自己的故事便要平板得多了。我各她没有擦身而过。只是平白如开水的,她喜欢我,然后我们交谈、漫步、约会、拖手。在中四那年,我和一个大我四年的同班女生交往,这便是我的初恋。
可以这样说,从小到大,我均不曾受到女性的注意,不过幸好也曾尝试有女孩子在校门前等我。但不知怎的,我很喜欢一些年纪比我大、身材比我高的女孩。可能因为我比较早熟吧,所以每个对象均比我年纪大。
拍拖的生活也真刻板,只是看戏、喝茶、逛公园,而每到星期天,她便会在家里弄点炒饭(因为她只懂炒饭),然后拿到公园里,两人坐在一块吃。
但当然是难以入口的。
不如分手
说回这个女孩。
长头发、纯品、斯文、脸圆圆。我们在一起时,大家都不怎样说话。后来不知怎的,她在电话中告诉我,说不如大家分开吧。
当时,我脑内一片空白,然后好像整个身体内的血液,就在这刻,竟全都倒流到头顶上去。
“唔好问啦,分开下啦”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两句话。
我最美丽的爱情故事,就此结束。
第十二章:真正浪漫
为了一份信念,一个理想,
一个梦,或者一个人,
无条件地奉献…….
就是浪漫。
我也曾经历这种感觉
但已曾经
“爱是翻来覆去,不讲文法却惊心动魄的一种往往属于过去式的语言”
我当然写不错这种灵巧的文字。写的人叫罗大佑。早期的大佑,歌词中满带着愤怒,最为人传诵的有《之乎者也》、《未来的主人翁》、《亚细亚的孤儿》等作品。不过,大佑令人留下印象的,除了他的愤怒之外,其实还有他的深情。
试看看《爱的箴言》
“我将春天付给了你,
将冬天留给我自己;
我把青春付给了你,
将岁月留给我自己。”
而在我的初恋,我将一切都留给自己,却把自己给了你。
分手原因,天晓!
接到那个分手电话之后,我没有用什么特别的方法来令自己开怀,不过也没有足够的自制能力,来控制自己不去堕落。
一年多的感情,就这样地在会考前结束。还好我一向对考试没有好感,也当然不会为它而费神,故此就是在这生死关头失恋,对我的会考成绩也没有实质的影响。
但我直到现在,还没有知道我俩分手的原因。
是我们太年轻?还是她在其他人身上寻到真爱?结果怎样,我都不晓得。可能只因为我的年纪比她小。
曾经的浪漫
因为我很小年纪便入学,而且也曾经跳班,故此在每一个班别之内,我总是最年轻的一个,再碰上她又是比普通人迟入学,所以虽然我们同班,但她的年纪却比我大四年。但就是说分手,也总可以清楚地说出理由吧。不是曾有人说过:爱全无道理,恨却有千种理由。我想,就是不能为我将千种理由道尽,也总能说十多二十个藉口让我聊以解慰。总好过如现在般,就这样不明不白。一点也不浪漫。
如果硬要将世人分为浪漫与不浪漫,我想我较近于前者。
因为能简单地为了一份信念、一个梦,或者一个人,无条件地奉献…….此等行为,便是浪漫。而我,也曾经经历过这种感觉。但已曾经。
十三章:做第一太沉重
天资聪敏过人!
以前念书的日子,教师要我练剑表演,每次我只看她耍一会,便已胸有成竹地掉头便走。之后,当其他同学还在埋头苦练时,我便只在一帝玩耍,待至正式表演时,舞得最好的仍然是我。
是天分吗?
我从来不去想这个问题。但每年老师总会在成绩表上写着:“此子天资聪敏过人,惜……..”
或许我比其他同学更不倾向专心学习,但可能个人领悟力轻强,故此成绩一向不太差,但我想念这是我对生活的触觉较为敏锐,而并非什么天生我才、聪敏过人…….,也许,我疏懒的另一个原因,是我喜欢做第二。
喜欢做第二
别以为我在逃避,只不过做第二可以慢条斯理,永远有一个目标在前面,怎那个做第一的有什么行动,然后亦步亦趋。
做第一太辛苦了,有太多的东西要应付,正所谓前无去路,后有追兵,早已站在最高峰了,花去更多的气力,可能只换来点的进步,但不到明天,仍不会知道今天的高峰是否便是明天的极限,待知道了,这第一便只有沮丧的份儿。
第二便不同,第一站在前面,他可以做到的,我再费点劲也应可以做到,反正做不来也甘于当个“阿二”。
但要做,为什么不做到最好?
可能是我仍未遇上合适的。
认识周星驰
中学毕业以后,我曾经当过售货员。是百货公司家庭电器部售货员。每天跟我接触的,不是夫妇便是一群群的师奶、太太。
当时我发觉这份工作不适合我,因为我的顾客均有丰富的选购、使用甚至维修家庭电器经验,而我,只是一个中五毕业生,在他们面前,我只是个一无是处的小子。所以我决定不干。
当时我已跟周星驰认识,虽然大家仍未入行,但他已不时向我谈及娱乐圈中事,并非常向往明星生活。可能是当时我对电视制作完全不懂,脑内完全没有概念,不知是怎么一回事。所以后来我报考训练班,也只想到是谋得一技所长。不过后来我发觉我很喜欢演戏。
我找到了。我遇上一样东西是适合我的。
虽然兴趣是要慢慢培养,但自我进入训练班后,便燃起了我对演戏的热情。
投入感情演戏
当时全部老师均觉得我的演戏方法不对,因为我学了他们的基本功夫后,便跟自己的方法去演。我觉得他们的演戏方法实在过于“做戏”,一点也不生活化,不像我们平时生活中的感觉,一点也不自然。
我觉得要求“真”,而他们的方法令我感觉不舒服,所以我不接受。绝对不是我天资聪敏过人。只是我也是活生生的生活,我浑然知道他们怎样地将演戏从生活中抽离,令它变得非人化、非生活化。然后,怎样逐步地丧失感情。
而感情,从来就不需要你有天分才能拥有。它要的,只是一份胸襟,来让你去爱,或者被捕爱。
十四章:天分,难道是天赐?
许多人强调天分,
但拍《阿飞正传》时我挣扎了四五天,
这次挣扎告诉我:
天分要经历过磨练,
要经年累月而成。
这里没有速成。
每天只睡六个小时。日拍几组戏,在香港演员来说是很平常的事。多组戏同时拍,当然地不能每一个都保持高水准,致使拍出来的东西,都好像同一个工模倒印出来的,欠缺创造性与生命力。
电视工作便是这样。工作日程永远排得密麻麻,拍长剧时这个情况最为明显。
每天只睡六个小时?简直是天方夜谭。凌晨才收工,接着可能是早班通告,之间只够回家沐浴更衣,待到现场后,好趁一些换景、打光时间稍事歇息。
五年等于半生
这样忙碌而充实的生活,由我进入艺训班开始。
八一年投考无线艺员训练班,敀一年十月首次演出电视剧《英雄出少年》,饰演一个少林弟子。
八二年艺训班毕业,正式成为无线艺员。
然后主持儿童节目《430穿梭机》,演出电视剧《香城浪子》、《天降财神》、《猎鹰》、《再见十九岁》、《北斗双雄》、《鹿鼎记》、《家有娇妻》、《新札师兄》、《挑战》、《新札师兄续集》、《杨家将》、《倚天屠龙记》、《大运河》、《新札师兄三集》、《新绝代双骄》…….等等。
长长的一串名单。
一套电影只有个半小时,但以上的电视剧平均一套有二十至四十集,在短短的五年之间,我做了相等于别人半生的工作,箇中苦况,更不足为外人道。
接戏虽多,满意的却很少,幸好感到遗憾的更少。
演戏的最高境界,是能够以最轻松的心情,去干最严肃的事情,并不是满脑构思,神经紧张地去做,便能达到目标。
不应该不问情由地设计,用设计等于影评人所说的“方法演技”,而“方法演技”是有尽头的。以罗拨狄尼路为例。好的演员,有无限的演绎方式,但无论你是用什么方式,最终还不是要将内的感觉带出来,如果闲时不看书、不多留意身边的人、事,那无论你用什么方法,带出来的只是徒具形式但欠缺神韵的“角色”。
能令观众感动的,从来不会是“角色”。观众只会为“人”而感动,没有“人”气,角色便只停留在胶片上,而不会印在观众心中。
感觉就是一切
拍电影《哥哥的情人》时,大家是尝试用心去演戏,而不是去做一场戏。
例如拿一杯水,之后看到花瓶,然后点烟……….开始演戏。
我觉得那个时候去触摸那杯水,就去触摸,觉得什么时候要吸烟,便去吸烟。例如刚才拿了香烟出来,没有点起,待隔一会情绪来了才点,是不经设计的。如果规定三秒种内点,那就是设计了。而技巧、设计等等,是会有极限的。
演戏时,感觉比其他一切都重要。演和尚不剃头,怎样也不相信自己是和尚。
许多人强调天分,但拍《阿飞正传》时,我会挣扎了四、五天,这次的挣扎告诉我,天分是要经过磨练的,要经长年累月方能有所成就。
没有速成。
从前每次的失败,我总不禁摇头叹息,而在叹息声中,便好象蕴藏着沉痛的演出经验,然后慢慢进入状态,掌握角色,演活人物。
这样,连自己都会感到惊喜。
第十五章:爱情,信者得救!
这一次,真正的爱情发生了,
虽然发生了也不代表着可以拥有,
但我已准备把握这次机会
只有自己爱上你的夜里,我不知所措。
唯有心拥相同经历的人才会明白,因何这原始又平常的感觉,已足令一个人不知所措。当时我也不明白。现在我才知道,是因为真正的爱情由始至终均没发生过。直至她的出现。
真的直至她出现。
而世界仿佛就在这当儿停顿。停顿,只为要迎接一个开始。
认识爱情
我从来就知道,人与人的关系是无法以逻辑解释。
人,只知有需要,从不知原因,这跟外星人很不同。如果你看过《星空奇遇》,如果你仍然记得冼朴这个角色。冼朴便是生活在一个纯逻辑世界,非常理性,不会出错,然而,除了逻辑以外,他的世界却是寸草不生,没有夕阳、没有大海、没有希望,也没有梦。他知道什么是原因,何等是过程,怎样是结局,但却从没有冲动去亲身体验。所以他不会失败。但我们却能在挫折中成长,从失败中求进步。失败的爱情令人认识爱情。
我说过我的感情生活开始得很早,但直到遇上现在的女朋友,我才知道真正的爱情该是何等模样。
其实拍拖是我们这个年纪应有的活动,但从前只知想恋爱,不知道两人应怎样相处。而对从前的失败,以前的我会感到很内疚,但现在想通了,知道的人生便是这样,在这之前的失败恋爱经验,我只当是一个学习过程,让我好迎接今日的开始。但就是无法成功地开花结果,这几段情,好歹也算是人生其中一个片段。
一生一心
“我念我就系个一种,当第一次伸手去拖一个女仔个阵,其实就已经决定咗,以后都唔打算放手个种旧式男人嚟”-----《一生一心》机场版。
实情是,每次都由我先放手。
当时没想过这会伤害别人,之后我当然知道,但这也控制不来。
因为我好害怕投入,所以每次当要面对这种时刻,我均会选择悄然引退。是害怕受伤。也对自己没有信心,怕自己不能专一。专一这观念,对中国人来说十分重要,所以如果不能达到这个目标,便不算做得成功。有投入,便要克制。克制自己不能出错。因为女朋友不同母亲,你错了母亲还会原谅你,但女朋友的忍耐力是有一定限度,有可能当你错了,她会头也不回地溜掉。永远站在破碎的你背后的,其实只有母亲一人。
但这一次,也就是令人不知所措的一次,真正的爱情发生了,虽然发生了也不代表可以拥有,但我已准备把握这次机会。
其实,我也在想,为什么总渴望长久地跟这个人在一起?会不会因为,我不想将她忘掉。
“让你轻易地把我的心带走……..”
爱情,信者得救。
第十六章:就是这一个女人
一个女人有时侯已真够烦,比一个多上个的话,恐怕会是灾难。
但生活里岂能没有女人?
女人可爱处是男人所无,有她在身旁,男人不会寂寞。
如果自己不爱自己,还可有什么出路?
每次当我接到一个角色,心内均会出现这个疑问。特别是在我电视时期。我自己会否喜欢戏中的自己?当然不会每个角色都喜欢。因为剧本是公司派的,没可能推戏。
我的代表作
不喜欢可能吗?
但若要演得成功,首要条件必须是演员喜欢自己的角色,否则就是服装如何考究,卡士何等强劲,出来的结果只会是一塌糊涂。所以我永远只会选择《鹿鼎记》作为我电视时期的代表作。
虽然,《新札师兄》比较接近现实。但这也有利有弊。因为现实不一定令人兴奋,太过现实的戏剧只会令人更易趋向崩溃。古装剧完全大话西游,脱离现实,因而更加耐看。演的开心,看的高兴。管他现实不现实。
有时候,没有现实里的悲惨世界,可能更好。因为人有分好人坏人病人,好人坏人早已各得其所,惟有病人才会惘无所依,兀自从大大小小言情抒情矫情的剧集中吸取养料,好丰富自己的悲惨生活。然后,永无休止地自我沉溺。还要在人前人后,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。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这是殉道!
失败的爱情令人认识爱情,可惜,失败者终未能看透人生。
如果世上有永恒
其实,《鹿鼎记》也有现实的一面。例如韦小定与他的妻妾们。演过这个剧集,我才知道三妻四妾不一定是好事,因为女人天性爱吵,不管是吵架的真吵,还是麻雀耍乐时的扮吵,总而言之是令你没法耳根清静。
一个女人有时候真够烦,比一个多上一个的话恐怕只会是灾难。
但生活里岂能没有女人。
女人的可爱是男子所无,有女人在身旁,男人便不愁寂寞。
多不一定就会好,像《阿飞正传》。
我在《阿飞正传》里,只得完场前的一组镜头,但,一个镜头已经足够。
这是我从影以来最喜欢的演出。他就像是一个预告,虽然大家不知道我是什么人,做的是什么角色,但整场戏流畅自然,没有破绽。其他的电影作品,虽然是主角,虽然有很多场戏,但演多了,原来可供挑剔的地方也多,整体成绩反不及《阿飞正传》。
如果这世上还有什么经典、永恒、长青的话,我想《阿飞正传》应是最佳的样版。
别说人们都只会贪新忘旧,耐不住岁月冲激的就让它飘然远去,真正长青的才抵得上永恒。
请记住,唯有经典,才会永恒。
与其说一亿元是我的梦想,
倒不如说我的梦想其实是
在四十岁时完全退休。
但在此之前,先要有
一亿元储备金在手。
公元一九九四,我三十二岁,有爱。
有爱的时候,爱的不单是爱人,对身边的其他其他人也特别好。但无论走到那里,我的话都像是对她说的。
有这样的感觉实在奇妙。
我爱
相对于大自然,我丑,我不完美。
三十二年来,值得高兴的事不多,但这些年里,总也算快快乐乐地生活。这使我明白:成事在天,坏事却在人。
藉着母亲、妹妹与女朋友的爱,令我无论做什么也特别起劲。
世界没有那么多阴晴圆缺。太阳底下只要还能寻得着我,还可接收到她们的爱,我便能够生活。我想,这一切应归功于你。
我家
老了,真的老了。
曾经想过在四十岁时退休,之后几十年,可以学滑浪、赛车、跳芭蕾舞,驾驶飞机。
然后,还可以腾出一点时间,让我多看清这个世界。
我将踏遍世界各地的海边,阿根廷、希腊、黑海、黄金海岸、石澳、浅水湾。
但最漂亮的海边在清水湾。是我家门前那一片。因为是我家。
我梦
我已决定在三十五岁时开始半退休,一年之中,只用半年时间工作,然后只挑合意的工作来做,其他不合眼缘的全部推掉。
四十岁时完全退休。
但在之前,先要有一亿元储备金在手。
我会储蓄,我会投资。一亿元可能太遥远。但有这个目标放在前面,已经十分足够。在退休后,我会完全投入我的游学生活中。
半年流浪,半年学习。因为还有很多地方想去,所以将来定要多花点时间流浪。例如,这趟到日本,闻说十月的红叶最美,但也因为时间所限而无缘目睹。所以我决意去流浪。
但我不会一去不返。要我离开家人,我顶多只能忍耐两个多月,之后我一定鸟倦知还。我也曾经想过带着她们一同前往,但她们不一定应允。但如果我不能忍耐长时间的分离,唯一的解决方法,便是与她们同行好了。届时,定有办法说服她们一同出发的。
目的地可以是地球任何角落,但一定不可以是月球。我害怕太空,我惧怕不能呼吸的感觉。而且没有什么好看。只是一片黑暗。神秘有余,感觉不足。都说巨蟹座的人缺乏安全感,此为一例。
我老
该是去的时候,回忆实在太美妙。
当日微不足道的事件,今日竟又巨细无遗地历历在目。不管是身边的行人,还是行人道旁店铺播放的音乐,也都同时间在脑内重现。
老了吗?
没有惆怅,没有疑惑。
三十岁前,我是失落的一代,三十岁以后,心早已安顿,但我仍然有梦。当放浪的夜过去,翌晨的雨水会将污点洗刷净尽,但残留的印记,将永留心中。
没有泪也没有叹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