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朝伟自传 梁朝伟口述 - 天才白痴梦 作者: 梁朝伟 出版社: 《东方新地》 Oriental Sunday 出版日期:1994 第一章 深谷岁月   窗外的一片橙黄,令我想起童年时的例牌早餐--半生熟蛋,   当然,更令我想起旧日心仪的女孩们,和她们长挂面上的笑容。   王家卫说得好,回忆是会为自己加分的……   曾经有一次……   曾经有一个人……   曾经有年夏天……   过去的总是好的。   认识自己   现在大概是下午了。   这天自起床以后,我便一直坐在客厅中央的地板上,双手抱膝,像梦游似的呆呆看着面前的大电视。   「哪咤不怕海龙皇,幼狮不怕虎和狼……」   多少年,不论是开心、失落、高潮、低潮,只要我那惊人的「情绪」一来,我便会第N次的来看这套电视剧「新扎师兄」。   看它,并不因为它好,很实在地说,电视始终是工厂,更好的材料也只会栽进罐头里去,但于我来说,拍「新扎师兄」时,是我最能感受自身「存在」的时刻,也是我与周遭各人关系最完美的一段日子,   对观众来说,「杰佬」,「Fit佬」、「好姐」这角色,只是他们晚饭送菜的一部分,但当时一大堆年轻人如刘青云、关礼杰等,每天廿多小时的朝夕相对,除了有机会比试演技外,也让我对自己的认识加深,也可以这样说,在过去的廿多年里,所知到的自己,其实可能并不是真实的梁朝伟,因为梁朝伟太封闭了,不要说别人不能了解、明白我,就是我自己有时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这样,故此唯从别人的反应、分析,当然还有对错误的反思,这样零零碎碎、一点一点的将位于深谷中的梁朝伟组合。   我是一个事事追求完美的人,每件事我都追求完美,好像车身花了少许,我便会紧张得叫人整块将它换过,否则我便会很不开心,可惜,唯独是「认识自己」这个课题我便没法做得圆满。   我只知道少年时代我是如何地幸福快乐,虽然是规律化一点,但总算有所依靠,长大后便不同,我只知道要反叛,反叛从前的一切,打破旧有的秩序,只要是从前遵守的,今回便一定要反抗,就这样子的倒行逆施,令我着实快活了一段日子。   可惜,这只是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、没有了母亲的约束、规条,对其他人来说可能是好事,但我已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,一旦要改变,整个人只会变得茫然无依,虚虚无无,在当时来说,我对自己的评语是「犯贱」,但其实凡事总有个过程,一定需要一段时间适应,否则便会很容易离线。   现在回想起来,当时我实在有太多东西放不开,脾气也没有今天的好,现在多想一会,心内便会多一重歉意。   其实近年我已积极作出改善,但想深一层也不是我主动的去改进,只是身旁一些人、事的变迁令我变得成熟,故此自自然然地,整个人便不再像从前般孤僻、情绪化。   但已曾经   可能,在我那段深谷岁月里,我曾经在不知不觉间伤害了别人,也可能我当时的疯狂行径,会吓得别人有点不知所措,并因此而觉得我很讨厌,我就是常常这样「唔觉意,唔觉意」的,令人觉得我很讨厌,但没办法,我控制不了自己。   我承认我不正常,但我不是有病那一种,不过总而言之,我绝对不会为了令其它人觉得我健康、正常,而去做一些令他们相信我正常的事,因为这样实实在在的「not my style」!   现在已经是黄昏了,我仍然坐在这儿。   我已经坐在地上超过五个小时了,我的嘴微微张开,眼睛半闭合的,我现在这副模样,若给老妈子看见,实会令她吓至半死。   窗外的一片橙黄,令我想起童年时的例牌早餐--半生熟蛋,当然,更令我想起旧日心仪的女孩们,和她们长挂面上的笑容。   我仿佛听见她们的声音,嗅到她们发丝上的香气。   王家卫说得好,回忆是会为自己加分的……现在我回味的过去,便似是隔着一层烟雾去看的,只剩轮廓,不见骨骼。   曾经有一次……   曾经有一个人……   曾经有年夏天……   过去的总是好的。   第二章 仍然只喜欢女人   “我从来就不属于男性世界,   我的存在只为了女人。   我喜欢触摸她们、安慰她们。   女人就似是魔术,所以   我要成为魔术师。”   --杜鲁福《情杀案中案》   我想这个世界应该没有只向上升的电梯吧。   但如果大家试试想象,爱情是一部电梯的话,这部电梯应只会是不停地向上升,不管速度如何,也不理它会在那层楼突然停下来。   在我的一生中,我这部电梯应该很早便启动了,而且不停地上升,期间只会三次停站,这三次的暂停,再启动,也总给我或大或小的启示。   然后,我得到一个结论。   那人叫柴门文。   她说:「如果要将『爱』这个字以很明确的方法来说明的话,那就是『爱』一定会结束。」   爱的态度   可能这是电梯中途停战的原因。   上升、停站、换了乘客,然后再上升。   但每个电梯乘客与它均能融洽相处,当到达所要去的层数时,大家也只欢天喜地慢慢步出。   你很难想象会有乘客死抓着电梯门不放吧!   爱情可不一样。   或者也可以说,男女关系的结局,与这个的分别十分大。   不过,也别忘了,有时候我们也会「困车立」的。   之听以我们会说,为情所困。   但不管我们会否处于这种困境,当每次的男女关系去到尽头时,面对过去的相处,我们永不会觉得那是遗憾。   别勉强自己说,他/她的出现令我觉得更成熟,所以我要好好的谢他/她。就是你觉得比前更一无是处,从前他对你所作的,也永不会是毫无价值,那怕只是简单的一句说话、一个笑容,难道这不费吹灰之力?   我会说我很喜欢女人。   女人与猫   我喜欢的程度,是可以当我看到什么事物,也总会联想起,它跟女人相同的地方。   例如猫。   猫很嗲,当你回家时它会万二分的依着你,然后让你感觉自己是何等的独一无二,然后它便走开,待你再去逗它时,它会冷漠的回应,仿佛大家是陌生人。   但如果它愿意跟你玩的话,也请阁下小心,因为它没有分辨生物、死物的能力。当你以血肉之躯跟它纠缠时,它只当你的手指是铅笔,然后狠狠地伸出猫爪,将你抓得皮破血流。   但我仍然只喜欢女人。   喜欢的程度,我会这样的比喻:   「女人就是魔术,所以我要成为一名魔术师。」   这是法国导演杜鲁福说的。   以我的年纪,我只来得及看到他的遗作《情杀案中案》,片末,凶手在电话亭内所说的:「我从来就不属于男性世界,我的存在只为了女人,我喜欢抚摸她们、吻她们、安慰她们,女人就似是魔术,所以我要成为魔术师。」   多情不悔   假如这位「阿福哥」仍然在世的话,我一定会对他说「You're my friend。」   我想他也应该像我一样,喜欢欣赏不同的女人。我的意思是,我经常欣赏好多种女人,而不同的女人,也总有不同的动人之处,不一定身材好,也不一定要很漂亮,但总有某方面能吸引到我。   当然,有时我也只能对自己说:「吖呢个女仔都几有品味吖。」虽然其它各方面可能是一无是处。   这就是我。   我发觉只有在面对女人时,我才会这样地「乐观」。   我喜欢与不同的女性接触,我会令她们很喜欢我,然后我便会很高兴,但喜欢又不一定要上床,可能只做做朋友也可以,因为拍拖又是另一回事。   所以我不能被唤作「风流」,严格来说,只是有点多情。   但就是多情,我也多情不悔。   第三章 童年,只有一次   所以我们现在说的童年,   只是我们四、五岁之后所发生的事,   说不上是一个完完整整的童年记忆。   那阵子真幸福。   我极端享受那个给人照顾的感觉……   现在我想起来心里还是有份暖意。   好喜欢喝酒。   是不知从那时开始,便自自然然喜欢起来。   原先是想借酒意麻醉自己,令我不再想起几件小事,但后来才知道,醉了之后所能想起的只会更多。   有一个晚上,我在Jazz Club醉了,我想到了我的童年。   所谓的童年。   最初来到这俩地方时,我想我也会像其它小朋友一样,对眼前所有事物均十分好奇,然后,便会将当时的事忘得一干二净。   所以我们现在说的童年,只是我们四、五岁之后所发生的事,说不上是一个完完整整的童年记忆。   因此,我会不时想象,我们首次踏足这个世界时是何种感觉。   这一晚,我想到的便更奇妙。   踏过一片云海   首先是片云海。   像是乘飞机准备降落时所看到的景象一样,至于天幕是蓝是黄、是白是黑,则视乎你对人生的看法而已。   然后我会穿越云层。   假若阁下搭乘的航机,是从北京飞香港的话,脚下应会是大片的草原,从菲律宝、台北、日本、泰国飞来,使会飞越大片海洋。   但这一晚我看见的只是密麻麻的石屎森林。   然后我便非常后悔,从前到外地登台,旅行时,为什么在降落时我总爱沉醉梦乡,令我错过了欣赏草原,大海的机会,以致现在就是发梦也只能梦到石屎森林。   是很大很大的一片石屎森林。   我是否会一辈子在这片森林内生活?   不爱哭的童年   我降落了。   或应该说,我出生了。   说说我自己吧。   生于一九六二年六月二十七日。肖虎。   一个很活泼而温顺、聪明又乖巧的精灵BB。这是老妈说的,吾不及见,不能作准。   不过,听说在下幼时并不爱哭,虽然有点牛精,更有点蛮力,还未站稳脚步,使已能举起身旁一切杂物,然后随手掷向十多呎外。   学会站立后更不得了,爱上了高空掷物。   每朝早吃过早餐后,我便会进行这项当时我最热爱的运动。   鸭仔、奶嘴、梳、鞋、毛巾、铁巴士等等,垃圾婆应该多谢我,想不到一个未满两岁的小朋友,竟也能够助她老人家一臂之力。   那时还未有「严禁高空掷物」法例,否则以小弟的严重掷物倾向,定会被判终身监禁。   那阵子真幸福   我想我应该是一个愿意与人分享所有的人,否则我也不会这样毫不吝啬地,将当时我喜爱的东西,兴各位街坊分享。   但我有洁癖。   我不会将残旧的东西掉给街上的朋友们,因为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.快要烂掉的玩具,我只会将它交给妈咪,她便会很自然地明白,请给我换上一具新的,谢谢!   那阵子真幸福。   我极端享受那个给人照顾的感觉,虽然当时是我自己没有这个能力去料理自己,但现在我想起来心里还是有份暖意。   因为那是免费的。   虽然后来我也知道,其赏那只能算是「挂帐」,日后有能力要慢慢归还,但我仍然乐意支付,而且连带利息一概地计算。   因为一生只有一次。   第四章 童年就像一首歌   “我现在脑内一片空白,   完全记不起任何事,   也没有什么可堪忘记,   不过也没有什么事觉得遗憾。”   --《Cross Road》(Don Mclean)   每个人都会有一首属于自己的主题曲。   或迟或早,总会找到。   有人会是《容易受伤的女人》。   有人是《几许风雨》。   当然还有人会选《顺流逆流》。   但我的呢?   是Don Mclean的《Cross road》(十字路口)。   这个题目的答案,我从来是想也不用想便能轻易回答。   开首几句是这样的:   「我现在脑内一片空白,   完全记不起任何事,   也没有什么可堪忘记,   不过也没有什么事觉得遗憾。」   没有遗憾   从第一次听到这首歌,我便已认定它是属于我的了。   没有原因,也不需要什么解释.只是直觉告诉我,就是这一首了。   可能,那是因为曲中的人生观与独的有点吻合,而找也确信这是最大的原因。   而先前那几句,便是我对前半生的感觉。   我从来就相信命运。   我相信人只能快乐地生活,然后揭开另一页。   人生是一部大书。   可惜的是,页页皆是定数。   所以我从来不会为自己的放从而后悔。   而我最为放纵的岁月,出乎大家意料之外,竟是我的童年时代。   是一个没有什么遗憾,但现在想来像是一片空白的童年时代。   相对于其它人的童年,我的本来没有什么特别,只是因工作关系,父亲较少机会与我们共享天伦之乐,其余一切,与常人无异。   生命之源   除了我的特殊癖好。   或许该这样说,是很多很多的特殊癖好。   例如玩水,   我除了迷恋高空掷物之外,最喜欢的物体便是水。   水,是人类的生命之源,这个系人都知道,但水之于我,便相等如画笔之画家般重要。   水墨画,是国画的一种,可惜小弟自幼家贫,家里没有墨汁应,但水却是从来不缺。   由此一个天才小画家立即诞生。   床、椅、浴缸、枕顶等等,应有尽有。   是不是有种名叫泼墨画的东西?   我的大部分创作,便是以这种形式进行,首先是小胶桶,然后是小杯、漱口杯、水壶,分量愈来愈重,我的画作面积也愈来愈大。   除了创作「泼水画」之外,我也喜欢以清水洗刷家具。   无论是睡床、棉被、枕头、梳化、台椅,所有可能积聚尘埃的地方,我均会仔细地用清水,不论是小桶还是大桶,一桶一桶地用力将水倒在这些地方上,以期能冲走尘埃。   伟大的母亲   但这样做很多时还是徒劳无功。   因为辛勤的老妈,在我创作时均会慌忙地从旁杀出,用干毛巾将水渍抹去,然后狠狠地向我施以苔刑。   但我也不会在她面前掉下一滴眼泪。   直至现在,我还是认定,任何形式的艺术创作,均要承受极大的压力,也要抵挡很多恶势力的挑战,就有如黑社会入侵电影圈一样,是一个必然出现的情况。   老妈也实在伟大,竟让我终日胡闹捣蛋,有这样的一位母亲.实在不枉此生。   我从来就有点不善辞令,念念对白还可以,但若要我形容这样开心快活的童年生活,我实在想不出确切的字句,能足以表达这份温暖和光明的感觉。   可能那首歌可以。   童年…… 就让它像一支歌。   第五章 同学少年   在我这个年纪也开始   有朋友死了。   没有人会喜欢英年早逝。   除了占士甸。   在我这个年纪,也开始有朋友死了。   他是我念幼稚园时的同学。   相信对很多人来说,第一天上学的感觉绝不好受,而他更应是这许多人当中的表表者。   我还记得,当时我并不像其它小孩子般又哭又叫,死扯着幼稚园的铁栏不愿内进。   因为之前几天,母亲已位我打点好整套醒目整齐的校服,当面对一套如此威风的制服,我实在想不出任问理由去拒绝它。   别忘了在这之前,我从不会穿上任何形式的制服。我想小孩子永远有一种心理,那怕是再无聊的东西,也必定要求人有我有,不管是好是壤,人人皆有我独无的感觉,绝对不是一个儿童所能承受的。   之所以为何父母离婚后我便开始觉得失落。   没有选择余地   说回第一天上学的经验。   大班又哭又闹的小孩。   活像一班被强行征召出征的少爷兵。   他们每人均尽力逃避,而每个站于他们身后的成年人,均千方百计要将他们从校门往里面推进,情况实在有点混乱。   莫非他们害怕失占家人。   还是他们知道他们会一步步的步向死亡,而如果他们能够拒绝入学,拒绝成长,拒绝结婚生子,那他们便可以同样地拒绝死亡。   是生、老、病、死。   生,是基本条件,但不会老,自然便不会死。   从这角度看,似乎又颇合逻辑。   他当时可能也是这样想。   没有人会喜欢英年早逝。   除了占士甸。   因为他是明星,明显不可能永远红下去,但不红的明星仍是要生活,要生活但又已经失去以前所有,相信比死更难受。   但,「他」没有选择的余地,因为他只是生命的执行者,创造者另有其人。   阿门。   最轰烈的事情   我这位同学当时是最拼命反抗的一个。   他虽然一点也不高大,不过也可能是我的记忆开始模糊了,记不起他的真实高度。   但他的力气真大。   大得令一位女老师也被他推跌。   他可能不易再记起,会有一天将一位老师推跌,但这位老师一定难忘怀。   从他自此以后被罚留堂的次数,已能验证出这个推断十分正确。   可怜的孩子。   但他令我留下深刻印象的,并不是这些例牌货式。   有天,他在堂上病了。   后来才知道,他是装病的。   因为,他在座位上「失禁」.令他不能站起身离开空位,情急之下,唯有死命伏在台上,弄得自己满头大汗、面红耳赤。   老师看到面又红、额又湿,还以为他患了什么急症,便匆忙致电他的家人,然后带他住看医生.   这是我对他的唯一印象。   当时我们只将这一切作笑话,但原来极有可能,这是他一生所斡的,其中一件最轰烈的事情。   可能你会觉得很无聊,但多年以后,可以令你记起的,也可能只是,如这般无聊的傻事。   第六章 忘得掉的,就是幸福   爱情,若不是天长地久,   就是在分别了一段日子之后,   又各自寻找到新的伴侣,   然后,将以前的一个忘掉。   幸福。   辛苦。   每一个到台湾做宣传的香港艺人,总会识相地先学会几句国语,不过由于是急就章的关系,所以往往会闹出不少笑话,我也不例外。   幸福?辛苦?   「你的童年过得很『幸福』?」   「对啊,很『辛苦』、很辛苦』。」   念得好便是「幸福」,弄得不好便成了「辛苦」。   读音相近,意思却相差很远。   幸福不成,变成了辛苦。   这便是我对男女关系的看法。   无尽的第一次   无尽的第一次。   第一次爬行。   第一次站立。   第一次哭。   第一次打架。   第一次拖手。   第一次恋爱。   第一次分手。   上幼稚园时我经历了我这第一次的分手。   每天早上妈妈都会送找到学校去,然后就在离学校约一个街口的距离,我便会看到一位笑容可掬的太太,拖着一个跟我同年纪的小女孩。   她便是每天跟我手牵着手上课的小同学。   其实当初只是大家的妈妈,觉得我们的外形倒也匹配,而开始攀谈起来之后,也好像很顺理成章地,让我们一同牵着手走到校门。   这便是大家口中的第一次拖手。   说起来可能令人有点莫名其妙,但实在的说,我现在真的已将这位小女孩的模样,从我脑海中洗去。   我可以借口说当时年纪还小,记不起来实属情有可原。   但其实长大之后所发生的还不是一样。   十二岁!   十八岁!   三十岁!   相同的结局   不同的时间,不同的主角,相同的结局。   要不就来个天长地久,否则分别了一段日子,又各自寻找到新的伴侣,我们便会将以前的一位忘掉。   所以,请不要虚张声势地说我会如何如何地爱得轰烈。   这只会令知情者在你背后窃笑。   我现在三十二岁,两年前发生的当然还记得清清楚楚。   但五岁的呢?   以前我还会不时想起这群小朋友。不过回忆这事也实在令人莫名其妙,从前想也不用想便会记起来的事情,五年之后你需要十五分钟才能想起来,七年之后.你便要再多一点时间,例如二十四分五十六秒之类。   不是诸如此类一句老人痴呆症可以推卸这个责任。   当时当日,你不时也说过,像「我永远也不会忘掉你」这样的一句说话?   可能,忘得掉以前便得着「幸福」,满脑子记忆便才真的「辛苦」。   第七章 校园内外   我见到他在门外向我挥手,   但他并不知道,当时我是何等无助,   他的出现实在令我太高兴。   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。   三十岁真好。   现在我可以坐在这里,而谈而谈,将一写儿时以至青年时代的荒唐事公开,而一点电不会面红,这在从前是不敢想象的。   全因有了距离。   原来,时间除了可以消褪伤痛之外,也可以令你的羞耻心降低。   在幼稚园开课那天,我虽不像其它幼童般哭叫,但其实心裹还不是怕得要命。   父亲的笑容   因为那是一所英文幼稚园,所有课程完全是英文,令坐在课室之内的我,有若变了外星人。   当时我实在怕得要命,心想若要在这块地方待上三年,实会令我闷得发慌,当其时那会知道,他日转读小学后,最令我感自豪的,竟是当时令我吓破胆的英文科。   那时幼儿班的课室设在学校低层,课室外有个大花园,当我正怕得要命,正在慌失失地四处张望时,我看到我的爸爸。这天朝早,当他将我送抵学校后,原来还待在门外一会,想看看我第一天上堂的情况。   我见到他在门外向我挥手,但他并不知道,当时我是何等无助、何等地需要他的关怀,他的出现实在令我太高兴。   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。   年少气盛   在小学时,由于年少气盛,故此经常与班内的小朋友打架。   当时我们的校服十分威风整齐,可惜一轮大战之下,什么绅士气派也给摧残得面目全非。   有一次我更给人打穿了头。   害得妈妈慌忙从家里出来,将我接回家里疗伤。   那时有一次。   那时,每当在转堂的空档,我都喜欢坐在老师的书台上看风景。有一次,我在枱上看到我的死党给人推倒了,我便立刻飞身而下,找着那位小朋友理论。   「你想点呀?」   「咁你又想点呀?」   「打交啦!」   「打就打啦!」   「咁放学喺海皮等啦!」   然后一大群小朋友,放学后便围在美孚新邨海旁一块空地上观看一场龙争虎斗。   当时年纪实在太小了,两人纠缠了十多分钟,便已累得死去活来,最后,由我一拳打向对方的面部,来结束这场决斗。   不过,不久之后,我在放学时突然被一名中学生偷袭,他的出手虽不算重,但我的腹部还是受了重创,痛得整个人也无法站起来,只能弯腰跪在地上。   从此以后,我便十分痛恨这些恶势力人士。   聪明才是重要   小学时我的成绩虽不算太差,但每年派成绩表时,也总是要见家长。   每年老师总会对我妈妈说,你的儿子也挺聪明,但最大问题是懒,如果他仍是死性不改,那么明年我们便不会让他升班。   但话虽如此,我仍是照样升班。   其实懒不懒不是问题,是否聪明才最重要。如果聪明人要像蠢人般营营役役,要这身聪明才智干啥?   第八章 小小豆牙梦   其实那时我十分好动,   什么运动也喜欢,   追女仔只占我当时生活中一个小部分。   其实我这样说,   会不会是掩饰我这受挫的第一次……   When did U first have sex?   有一次当我在美国如厕时,我在墙上看到这句说话。   然后,下面便有很多不同的笔迹,写着千百个不同的答案。   例如:   「十三岁!」   「八岁!」   「还没有,我只得五岁!」   「没有兴趣!」   诸如此类的答案,全堆在这一点五平方呎的范围之内。   八岁,第一次?   当这位美国少年进行他这第一次时,同是八岁的我,仍只十分纯情地编织我的豆牙梦。   借头借路   八岁的我,正在念小学一年纪。   当时班上有位女同学,她就住在我的附近。   我仍清楚记得,那时我住在美孚新邨第一期,而她则住在第二期。   各位总会奇怪,为何我会记得这么清楚,全因那时每在放学后我总会踏着单车,呆呆地在第三期对开的空地上等她。   然后,每当她一出现,我便只简单地望一眼,便会驾着自己的单车离开。   而在课室之内,我当然不会错过任何机会,「借头借路」地偷望她。   她有什么吸引我呢?   我只能说她「好正」。   她外表斯斯文文,戴金丝眼镜,白白净净,像日本卡通片内的女主角般可爱。   过于心散   我曾经尝试叫妹妹约同她一起跳橡筋绳,我记得当时妹妹对我说:「你从前不是没兴趣的吗?」   而我只能言不由衷地答:「我现在又开始喜欢呀!」   其实这是最最老土的追女仔桥段,但当时吾家小妹仍十分年轻,尚未有能力识破为兄的追女大计。   其赏那时我十分好动,什么运动也喜欢,当然踩Roller、单车和羽毛球曾是最爱,追女仔只占我当时生活中一个小部分。   其实我这样说,只是掩饰我这受挫的第一次。   我这个小小豆牙梦,严格来说,是个没有结局的梦。   因为我始终只停留在这偷偷看、偷偷望的阶段,从来没有作出实质的进攻行动。   可能我实在过于心散。   而且懒惰。   但当我集中全力进攻,又总会弄出一点成绩。   另眼相看   例如小学时我是辩论队长,但我会成日「唔知醒」,每当出现这个情况,我便会迟到。   在第一次此赛当日,我迟到。   由于我是队长,要由我首先发言,比赛才能开始,但我迟迟未出现,令大队人唯有呆坐礼堂内等待我大驾光临。   当我匆匆忙忙踏进礼堂时,见到的全是一张张「口黑面黑」的脸,每位老师均以最恶毒的眼神投向小弟。   但当我走到台上,开腔便令情况改观。   说清楚点,是我的表现令他们另眼相看,没有令他们刚才的等待变成遗憾。   这便是我。   第九章 别了少年时   当我感觉到已经有甚尘什么时,   我便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。   每个人小时候都会有一个梦想。   从前没有太多机会上街,故此晚上多躲在家裹看电视,因此也迷上了一些电视剧。   当时我最爱看是《女校男生》、《前程锦绣》、《青春火花》等等。   我喜欢看一大伙人,一同分享一份感觉,很重视彼此间的友情,很和谐、很阳光生活。   我一直想拍一个有这份感觉的故事,这是我多年来的心愿。   我不喜欢一个充满暴力的社会,我喜爱和谐,大家互相帮忙,大家都是朋友,这样社会才会进步,老百姓才有好日子过。   虽然我并不特别喜欢念书,但我仍对科学满有好感,因为科学令我有安全感,每一样东西,每一个结论均有根有据。   一切都实实在在的,可能你会喜欢胡思乱想,但我更觉平凡才是最快乐。   永远的叉烧饭   读书的时候只有星期天可以外出,逛逛街,看看电影,那时我多会选择到尖沙咀海运戏院看西片。   当时的后座票价约为五块半,但由于我要在晚上六时前返抵家门,故此只能选择看十二点半或两点半。   准时回家,否则捱骂。   但这从来不会是管束。   在我眼中,这只是母爱的体现。而母亲之所以对我们特别紧张,全因家庭发生了一点变化。   我的父亲在我念小学三、四年班时分开了,母亲开始要上班工作。每天放学后,我便会拖着妹妹,从学校行往车站。落车之后,便在街口买两块钱叉烧,无毫白饭,便是我们两人的午饭。   晚饭,当然是等母亲下班回家后弄。   为什么永远是叉烧白饭?   我从来想不到答案。可能因为我不是一个很拣择的人,吃什么也没关系,反正吃饱了,不多久之后又要再吃的了。   母亲哭泣时   像在TVB时,八年下来,我还是每餐的叉烧饭,是永远稳稳阵阵的叉烧饭,从来没有想过吃其它式样的饭盒,这份心态,就是我自己也想不出其所以然来。   分手。   在爸妈分手之前,也曾经历了一段伤痛期。   当时我躲在房中,只隐约听到母亲的哭泣声,从他们的对话声中,我知道爸爸输了钱,然后回家,拿走了大部分的家用,这令妈妈很伤心,也命当时的我很伤心。   妹妹虽然只比我小一岁,但她的感觉便没有我的强烈,但家里这份低气压,仍令她受到或大或小的影响。   所以,爸爸的离开,对我们二个人来说,可以看作是一个解脱。   但自从家里出了问题后,我整个人便变得有点孤僻。   知道长大了   小学时我很开朗,母亲给我的一个星期零用,我可以在第一天使用光了,原因是我不能独个儿地吃生果,故此唯有请大班同学一块吃,才不会那么尴尬。   可惜自发生这样的变故以后,我的朋友便愈来愈少,因为朋友间交谈,总会提到屋企,但我很怕别人提到爸爸。   从前在家里,大人往往要摆出「大人款」,令屋内各人缺乏沟通。其实很多事情很易明白。但当大家均不欲明言时,很多情况便会弄致不明不白,后来我才明白,原来很多说话一定要宣之于口,对方才会清楚、明白。否则,大家只会愈来愈缺乏沟通,连带原已十分清楚的事情,也会变得模糊起来。   当我感觉到已经有什么缺失时,我便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。   就这样,我告别了少年时代。   第十章 生命中最崇拜的女人   要她看到我们表现成熟;   要她知道我们懂事;   要她快乐!   一个无论从那个角度看都完美的女孩。   如果当时她曾经在我面前出现,不管大家的距离是不是接近得只有零点一公分,我肯定都会爱上她。   她是我这生人中第一个偶像。   她就是歌曼妮芝。   我曾将她的海报贴在床头。   我曾经写信到外国去,索取她的签名。   喜欢一个人原来可以这样义无反顾。   其实佢唔系好靓!   不过我很喜散她脸上的神情。   她每次表演时都那么集中精神,全力以赴。   我欣赏这样的女子。   当她们很集中精神地思想时,便是她们最美丽的时候。   其实佢真系唔算靓。   第二个偶像   阿SAM许冠杰亦是我第二个偶像。   读中学时,我剪了个跟他一模一样的发型,是长长头发的冬菇头。   其实我不是真的想留一头长发,只不过我视阿SAM为偶像,所以也很顺理成章地将头发剪成跟他的一模一样。   我是从他唱英文歌的时代,便视他为偶像,那时他的名曲有「Sireets of London」、「A Spaceman came travelling」、「Hotel Calfornal」等等。   然后.他进入了广东歌年代。   他唱的「半斤八两」、「鬼马双星」、「天才白痴梦」、「双星情歌」、「铁塔凌云」等等,我也全部琅琅上口。   是从他开始,我学会了接受广东歌。   也可以这样说,没有许冠杰,可能现在年轻的一代,还是唱着一写西洋曲调。   虽然当时我很想象他一样,提着吉他自弹自唱,但总拿不出决心来学习吉他,终于等到我离开学校,考进了艺员训练班,方才下定决心,拿着自己第一个吉他,跟偶像看齐,独个儿的又弹又唱。   想起来可能是家庭环境所阻,也并不是我过分的欠缺毅力。   虽然母亲从未对我们的学业成绩抱有太大的期望,原因可能是她每天早上要煮早餐,然后上班,放工以后还要买菜回家弄饭。   每个晚上除了忙着家裹事之外,还要看管我们做家课,又要注意什么时候要交租,或是想着究竟这个月会否还有余钱交租等问题。   最崇拜的女人   所以我们要很成熟。   我们要习惯为自己的事情打算。   别人可以的,我们家并不一定可以。   学吉他不是坏事,不过母亲的担子已经这么重,我才不会不识好歹地,还要买什么吉他来刺激她。   我要她看到我们表现成熟。   我要她知道我们懂事。   我要她快乐。   现在想起来,可能我生命中最崇拜的女人,就是我的母亲。   十一章:初恋,平平凡凡的结束。   中四那年,和一个大我四年的女孩交往。   这是我的初恋。拍拖生活平平凡凡;   说分手时,也只简简单单的说句罗。   曾经想过编写一辑少年自杀的故事。其中一个自杀少年,选择在闹市里,一个大型商场的水池帝,进行他的自杀仪式。   时间是深夜。   翌晨的新闻报道,可能会说:警方暂时未将案件分类,只列作发现尸体案处理。没有人想到他是自杀。就是最有经验的记者,也只会说他是误服过量药物致死。   死亡的秘密   反正隔几天便有这类新闻出现,任谁也不会多费功夫查证。除了两个人。其一是剖验尸体的法医官,另一人是死者的前度女友。   因为在死者的胃里,发现大量的安眠药。而自杀的地点,是死者与前女友某次约会时,差点互扑个空的地方。   约会当晚。男在等迟到的女。女来了,男却刚刚走开,去找电话亭至电给女留言。男回来了,女又早走到转角处找男。   永恒的感觉   很久很久以后,已等得不耐烦的女,正欲转身钻进身旁的士,男适时出现,慌忙走前抓紧车门,然后……上车。   没有大时代,没有牺牲、流血。也无需一个城市的陷落,才得以成就这样的一个处境。男与女都在想,假如在这一刻死去的话,这感觉便是永恒。   当然,这不是现实。   不过,严格来说,这现实最终只有一个知道。因为,女早在男自杀前因病死去,而这也是男自杀的原因。   “……得不了当然忘不了……”   我自己的故事便要平板得多了。我各她没有擦身而过。只是平白如开水的,她喜欢我,然后我们交谈、漫步、约会、拖手。在中四那年,我和一个大我四年的同班女生交往,这便是我的初恋。   可以这样说,从小到大,我均不曾受到女性的注意,不过幸好也曾尝试有女孩子在校门前等我。但不知怎的,我很喜欢一些年纪比我大、身材比我高的女孩。可能因为我比较早熟吧,所以每个对象均比我年纪大。   拍拖的生活也真刻板,只是看戏、喝茶、逛公园,而每到星期天,她便会在家里弄点炒饭(因为她只懂炒饭),然后拿到公园里,两人坐在一块吃。   但当然是难以入口的。   不如分手   说回这个女孩。   长头发、纯品、斯文、脸圆圆。我们在一起时,大家都不怎样说话。后来不知怎的,她在电话中告诉我,说不如大家分开吧。   当时,我脑内一片空白,然后好像整个身体内的血液,就在这刻,竟全都倒流到头顶上去。   “唔好问啦,分开下啦”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两句话。   我最美丽的爱情故事,就此结束。 第十二章:真正浪漫   为了一份信念,一个理想,   一个梦,或者一个人,   无条件地奉献…….   就是浪漫。   我也曾经历这种感觉   但已曾经   “爱是翻来覆去,不讲文法却惊心动魄的一种往往属于过去式的语言”   我当然写不错这种灵巧的文字。写的人叫罗大佑。早期的大佑,歌词中满带着愤怒,最为人传诵的有《之乎者也》、《未来的主人翁》、《亚细亚的孤儿》等作品。不过,大佑令人留下印象的,除了他的愤怒之外,其实还有他的深情。   试看看《爱的箴言》   “我将春天付给了你,   将冬天留给我自己;   我把青春付给了你,   将岁月留给我自己。”   而在我的初恋,我将一切都留给自己,却把自己给了你。   分手原因,天晓!   接到那个分手电话之后,我没有用什么特别的方法来令自己开怀,不过也没有足够的自制能力,来控制自己不去堕落。   一年多的感情,就这样地在会考前结束。还好我一向对考试没有好感,也当然不会为它而费神,故此就是在这生死关头失恋,对我的会考成绩也没有实质的影响。   但我直到现在,还没有知道我俩分手的原因。   是我们太年轻?还是她在其他人身上寻到真爱?结果怎样,我都不晓得。可能只因为我的年纪比她小。   曾经的浪漫   因为我很小年纪便入学,而且也曾经跳班,故此在每一个班别之内,我总是最年轻的一个,再碰上她又是比普通人迟入学,所以虽然我们同班,但她的年纪却比我大四年。但就是说分手,也总可以清楚地说出理由吧。不是曾有人说过:爱全无道理,恨却有千种理由。我想,就是不能为我将千种理由道尽,也总能说十多二十个藉口让我聊以解慰。总好过如现在般,就这样不明不白。一点也不浪漫。   如果硬要将世人分为浪漫与不浪漫,我想我较近于前者。   因为能简单地为了一份信念、一个梦,或者一个人,无条件地奉献…….此等行为,便是浪漫。而我,也曾经经历过这种感觉。但已曾经。 十三章:做第一太沉重   天资聪敏过人!   以前念书的日子,教师要我练剑表演,每次我只看她耍一会,便已胸有成竹地掉头便走。之后,当其他同学还在埋头苦练时,我便只在一帝玩耍,待至正式表演时,舞得最好的仍然是我。   是天分吗?   我从来不去想这个问题。但每年老师总会在成绩表上写着:“此子天资聪敏过人,惜……..”   或许我比其他同学更不倾向专心学习,但可能个人领悟力轻强,故此成绩一向不太差,但我想念这是我对生活的触觉较为敏锐,而并非什么天生我才、聪敏过人…….,也许,我疏懒的另一个原因,是我喜欢做第二。   喜欢做第二   别以为我在逃避,只不过做第二可以慢条斯理,永远有一个目标在前面,怎那个做第一的有什么行动,然后亦步亦趋。   做第一太辛苦了,有太多的东西要应付,正所谓前无去路,后有追兵,早已站在最高峰了,花去更多的气力,可能只换来点的进步,但不到明天,仍不会知道今天的高峰是否便是明天的极限,待知道了,这第一便只有沮丧的份儿。   第二便不同,第一站在前面,他可以做到的,我再费点劲也应可以做到,反正做不来也甘于当个“阿二”。   但要做,为什么不做到最好?   可能是我仍未遇上合适的。   认识周星驰   中学毕业以后,我曾经当过售货员。是百货公司家庭电器部售货员。每天跟我接触的,不是夫妇便是一群群的师奶、太太。   当时我发觉这份工作不适合我,因为我的顾客均有丰富的选购、使用甚至维修家庭电器经验,而我,只是一个中五毕业生,在他们面前,我只是个一无是处的小子。所以我决定不干。   当时我已跟周星驰认识,虽然大家仍未入行,但他已不时向我谈及娱乐圈中事,并非常向往明星生活。可能是当时我对电视制作完全不懂,脑内完全没有概念,不知是怎么一回事。所以后来我报考训练班,也只想到是谋得一技所长。不过后来我发觉我很喜欢演戏。   我找到了。我遇上一样东西是适合我的。   虽然兴趣是要慢慢培养,但自我进入训练班后,便燃起了我对演戏的热情。   投入感情演戏   当时全部老师均觉得我的演戏方法不对,因为我学了他们的基本功夫后,便跟自己的方法去演。我觉得他们的演戏方法实在过于“做戏”,一点也不生活化,不像我们平时生活中的感觉,一点也不自然。   我觉得要求“真”,而他们的方法令我感觉不舒服,所以我不接受。绝对不是我天资聪敏过人。只是我也是活生生的生活,我浑然知道他们怎样地将演戏从生活中抽离,令它变得非人化、非生活化。然后,怎样逐步地丧失感情。   而感情,从来就不需要你有天分才能拥有。它要的,只是一份胸襟,来让你去爱,或者被捕爱。 十四章:天分,难道是天赐?   许多人强调天分,   但拍《阿飞正传》时我挣扎了四五天,   这次挣扎告诉我:   天分要经历过磨练,   要经年累月而成。   这里没有速成。   每天只睡六个小时。日拍几组戏,在香港演员来说是很平常的事。多组戏同时拍,当然地不能每一个都保持高水准,致使拍出来的东西,都好像同一个工模倒印出来的,欠缺创造性与生命力。   电视工作便是这样。工作日程永远排得密麻麻,拍长剧时这个情况最为明显。   每天只睡六个小时?简直是天方夜谭。凌晨才收工,接着可能是早班通告,之间只够回家沐浴更衣,待到现场后,好趁一些换景、打光时间稍事歇息。   五年等于半生   这样忙碌而充实的生活,由我进入艺训班开始。   八一年投考无线艺员训练班,敀一年十月首次演出电视剧《英雄出少年》,饰演一个少林弟子。   八二年艺训班毕业,正式成为无线艺员。   然后主持儿童节目《430穿梭机》,演出电视剧《香城浪子》、《天降财神》、《猎鹰》、《再见十九岁》、《北斗双雄》、《鹿鼎记》、《家有娇妻》、《新札师兄》、《挑战》、《新札师兄续集》、《杨家将》、《倚天屠龙记》、《大运河》、《新札师兄三集》、《新绝代双骄》…….等等。   长长的一串名单。   一套电影只有个半小时,但以上的电视剧平均一套有二十至四十集,在短短的五年之间,我做了相等于别人半生的工作,箇中苦况,更不足为外人道。   接戏虽多,满意的却很少,幸好感到遗憾的更少。   演戏的最高境界,是能够以最轻松的心情,去干最严肃的事情,并不是满脑构思,神经紧张地去做,便能达到目标。   不应该不问情由地设计,用设计等于影评人所说的“方法演技”,而“方法演技”是有尽头的。以罗拨狄尼路为例。好的演员,有无限的演绎方式,但无论你是用什么方式,最终还不是要将内的感觉带出来,如果闲时不看书、不多留意身边的人、事,那无论你用什么方法,带出来的只是徒具形式但欠缺神韵的“角色”。   能令观众感动的,从来不会是“角色”。观众只会为“人”而感动,没有“人”气,角色便只停留在胶片上,而不会印在观众心中。   感觉就是一切   拍电影《哥哥的情人》时,大家是尝试用心去演戏,而不是去做一场戏。   例如拿一杯水,之后看到花瓶,然后点烟……….开始演戏。   我觉得那个时候去触摸那杯水,就去触摸,觉得什么时候要吸烟,便去吸烟。例如刚才拿了香烟出来,没有点起,待隔一会情绪来了才点,是不经设计的。如果规定三秒种内点,那就是设计了。而技巧、设计等等,是会有极限的。   演戏时,感觉比其他一切都重要。演和尚不剃头,怎样也不相信自己是和尚。   许多人强调天分,但拍《阿飞正传》时,我会挣扎了四、五天,这次的挣扎告诉我,天分是要经过磨练的,要经长年累月方能有所成就。   没有速成。   从前每次的失败,我总不禁摇头叹息,而在叹息声中,便好象蕴藏着沉痛的演出经验,然后慢慢进入状态,掌握角色,演活人物。   这样,连自己都会感到惊喜。   第十五章:爱情,信者得救!   这一次,真正的爱情发生了,   虽然发生了也不代表着可以拥有,   但我已准备把握这次机会   只有自己爱上你的夜里,我不知所措。   唯有心拥相同经历的人才会明白,因何这原始又平常的感觉,已足令一个人不知所措。当时我也不明白。现在我才知道,是因为真正的爱情由始至终均没发生过。直至她的出现。   真的直至她出现。   而世界仿佛就在这当儿停顿。停顿,只为要迎接一个开始。   认识爱情   我从来就知道,人与人的关系是无法以逻辑解释。   人,只知有需要,从不知原因,这跟外星人很不同。如果你看过《星空奇遇》,如果你仍然记得冼朴这个角色。冼朴便是生活在一个纯逻辑世界,非常理性,不会出错,然而,除了逻辑以外,他的世界却是寸草不生,没有夕阳、没有大海、没有希望,也没有梦。他知道什么是原因,何等是过程,怎样是结局,但却从没有冲动去亲身体验。所以他不会失败。但我们却能在挫折中成长,从失败中求进步。失败的爱情令人认识爱情。   我说过我的感情生活开始得很早,但直到遇上现在的女朋友,我才知道真正的爱情该是何等模样。   其实拍拖是我们这个年纪应有的活动,但从前只知想恋爱,不知道两人应怎样相处。而对从前的失败,以前的我会感到很内疚,但现在想通了,知道的人生便是这样,在这之前的失败恋爱经验,我只当是一个学习过程,让我好迎接今日的开始。但就是无法成功地开花结果,这几段情,好歹也算是人生其中一个片段。   一生一心   “我念我就系个一种,当第一次伸手去拖一个女仔个阵,其实就已经决定咗,以后都唔打算放手个种旧式男人嚟”-----《一生一心》机场版。   实情是,每次都由我先放手。   当时没想过这会伤害别人,之后我当然知道,但这也控制不来。   因为我好害怕投入,所以每次当要面对这种时刻,我均会选择悄然引退。是害怕受伤。也对自己没有信心,怕自己不能专一。专一这观念,对中国人来说十分重要,所以如果不能达到这个目标,便不算做得成功。有投入,便要克制。克制自己不能出错。因为女朋友不同母亲,你错了母亲还会原谅你,但女朋友的忍耐力是有一定限度,有可能当你错了,她会头也不回地溜掉。永远站在破碎的你背后的,其实只有母亲一人。   但这一次,也就是令人不知所措的一次,真正的爱情发生了,虽然发生了也不代表可以拥有,但我已准备把握这次机会。   其实,我也在想,为什么总渴望长久地跟这个人在一起?会不会因为,我不想将她忘掉。   “让你轻易地把我的心带走……..”   爱情,信者得救。 第十六章:就是这一个女人   一个女人有时侯已真够烦,比一个多上个的话,恐怕会是灾难。   但生活里岂能没有女人?   女人可爱处是男人所无,有她在身旁,男人不会寂寞。   如果自己不爱自己,还可有什么出路?   每次当我接到一个角色,心内均会出现这个疑问。特别是在我电视时期。我自己会否喜欢戏中的自己?当然不会每个角色都喜欢。因为剧本是公司派的,没可能推戏。   我的代表作   不喜欢可能吗?   但若要演得成功,首要条件必须是演员喜欢自己的角色,否则就是服装如何考究,卡士何等强劲,出来的结果只会是一塌糊涂。所以我永远只会选择《鹿鼎记》作为我电视时期的代表作。   虽然,《新札师兄》比较接近现实。但这也有利有弊。因为现实不一定令人兴奋,太过现实的戏剧只会令人更易趋向崩溃。古装剧完全大话西游,脱离现实,因而更加耐看。演的开心,看的高兴。管他现实不现实。   有时候,没有现实里的悲惨世界,可能更好。因为人有分好人坏人病人,好人坏人早已各得其所,惟有病人才会惘无所依,兀自从大大小小言情抒情矫情的剧集中吸取养料,好丰富自己的悲惨生活。然后,永无休止地自我沉溺。还要在人前人后,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。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这是殉道!   失败的爱情令人认识爱情,可惜,失败者终未能看透人生。   如果世上有永恒   其实,《鹿鼎记》也有现实的一面。例如韦小定与他的妻妾们。演过这个剧集,我才知道三妻四妾不一定是好事,因为女人天性爱吵,不管是吵架的真吵,还是麻雀耍乐时的扮吵,总而言之是令你没法耳根清静。   一个女人有时候真够烦,比一个多上一个的话恐怕只会是灾难。   但生活里岂能没有女人。   女人的可爱是男子所无,有女人在身旁,男人便不愁寂寞。   多不一定就会好,像《阿飞正传》。   我在《阿飞正传》里,只得完场前的一组镜头,但,一个镜头已经足够。   这是我从影以来最喜欢的演出。他就像是一个预告,虽然大家不知道我是什么人,做的是什么角色,但整场戏流畅自然,没有破绽。其他的电影作品,虽然是主角,虽然有很多场戏,但演多了,原来可供挑剔的地方也多,整体成绩反不及《阿飞正传》。   如果这世上还有什么经典、永恒、长青的话,我想《阿飞正传》应是最佳的样版。   别说人们都只会贪新忘旧,耐不住岁月冲激的就让它飘然远去,真正长青的才抵得上永恒。   请记住,唯有经典,才会永恒。   第十七章(完结篇):一亿元的梦想   与其说一亿元是我的梦想,   倒不如说我的梦想其实是   在四十岁时完全退休。   但在此之前,先要有   一亿元储备金在手。   公元一九九四,我三十二岁,有爱。   有爱的时候,爱的不单是爱人,对身边的其他其他人也特别好。但无论走到那里,我的话都像是对她说的。   有这样的感觉实在奇妙。   我爱   相对于大自然,我丑,我不完美。   三十二年来,值得高兴的事不多,但这些年里,总也算快快乐乐地生活。这使我明白:成事在天,坏事却在人。   藉着母亲、妹妹与女朋友的爱,令我无论做什么也特别起劲。   世界没有那么多阴晴圆缺。太阳底下只要还能寻得着我,还可接收到她们的爱,我便能够生活。我想,这一切应归功于你。   我家   老了,真的老了。   曾经想过在四十岁时退休,之后几十年,可以学滑浪、赛车、跳芭蕾舞,驾驶飞机。   然后,还可以腾出一点时间,让我多看清这个世界。   我将踏遍世界各地的海边,阿根廷、希腊、黑海、黄金海岸、石澳、浅水湾。   但最漂亮的海边在清水湾。是我家门前那一片。因为是我家。   我梦   我已决定在三十五岁时开始半退休,一年之中,只用半年时间工作,然后只挑合意的工作来做,其他不合眼缘的全部推掉。   四十岁时完全退休。   但在之前,先要有一亿元储备金在手。   我会储蓄,我会投资。一亿元可能太遥远。但有这个目标放在前面,已经十分足够。在退休后,我会完全投入我的游学生活中。   半年流浪,半年学习。因为还有很多地方想去,所以将来定要多花点时间流浪。例如,这趟到日本,闻说十月的红叶最美,但也因为时间所限而无缘目睹。所以我决意去流浪。   但我不会一去不返。要我离开家人,我顶多只能忍耐两个多月,之后我一定鸟倦知还。我也曾经想过带着她们一同前往,但她们不一定应允。但如果我不能忍耐长时间的分离,唯一的解决方法,便是与她们同行好了。届时,定有办法说服她们一同出发的。   目的地可以是地球任何角落,但一定不可以是月球。我害怕太空,我惧怕不能呼吸的感觉。而且没有什么好看。只是一片黑暗。神秘有余,感觉不足。都说巨蟹座的人缺乏安全感,此为一例。   我老   该是去的时候,回忆实在太美妙。   当日微不足道的事件,今日竟又巨细无遗地历历在目。不管是身边的行人,还是行人道旁店铺播放的音乐,也都同时间在脑内重现。   老了吗?   没有惆怅,没有疑惑。   三十岁前,我是失落的一代,三十岁以后,心早已安顿,但我仍然有梦。当放浪的夜过去,翌晨的雨水会将污点洗刷净尽,但残留的印记,将永留心中。   没有泪也没有叹息。